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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临时出访审批所需材料

更新日期:2018/12/6
根据甘肃省外事办公室颁发的《因公临时出国专办员手册》,因公临时出访所需要的材料有: (一) 自组团组办理任务批件所需材料 1、《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原件(包括总表及各单位分表,见附件...

根据甘肃省外事办公室颁发的《因公临时出国专办员手册》,因公临时出访所需要的材料有:

   (一) 自组团组办理任务批件所需材料

    1、《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原件(包括总表及各单位分表,见附件1)

    2、因公临时出访任务请示(见附件2)

    3、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件3)

    4、出访团组公示结果函(见附件4)

    5、邀请函及翻译件

    6、《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见附件5)原件(地厅级干部需在外办报批的同时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报备,地址:省委中楼1310室,电话:8288717)

    7、有效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8、二维码信息表

   (二) 双跨团组办理征求意见函复函所需材料

    1、征求意见函原件

    2、同(一)中1、2、3、4、6、7、8

   (三) 双跨团组办理任务确认件所需材料

    1、征求意见函原件

    2、任务通知书原件

    3、任务批件复印件

    4、同(一)中1、2、3、4、6、7、8

   (四)地厅级干部参加的团组所需材料

    1、(一)或(二)中要求提交的全部材料

    2、有分管省级领导签署意见的出访任务请示

    3、日程安排

    4、费用预算

   (五)培训团组所需材料

    1、(一)或(二)中要求提交的全部材料。

    2、国家外专局提供的培训审核件或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复印件。

   (六)自组双跨团组办理任务批件的程序及所需材料

    1、所需材料:同(一);双跨参团人员需提供外事主管部门名称和有效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不需要《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分表,在受理审批环节不需要《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2、审批程序:申报——受理——审批——工作人员向组团单位出具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双跨参团人员向本单位外事主管部门申报并获取任务确认件——组团单位向我办提供双跨参团人员向本单位外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任务确认件——省外办出具全团任务批件——办理护照(省外办出国(境)管理处受理环节联系电话:0931-8720730)

    备注:

    1、自组团组的定义及特点

    指由省内各单位自行组团,接受外方邀请出访的团组;其特点是用外方邀请信及翻译件等材料办理因公出访审批手续,最终凭省外办出具的任务批件办理因公出访签证或出境证明。

    2、双跨团组的定义及特点

    指由外交部指定的有因公出国审批权的中央部委或各地外办批准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团组,如:教育部组团,邀请我省相关人员参团(跨部门);陕西省政府组团邀请我省相关人员参团(跨地区);其特点是用由外交部指定的有因公出国审批权的中央部委或各地外办出具的征求意见函、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办理因公出访审批手续,最终凭省外办出具的任务确认件,由组团单位办理因公出访签证或出境证明。

    3、自组双跨团的定义及特点

    指自组团组成员中有非省管人员参加的团组,如:有外省人员、中央部委或中央在甘垂直管理单位人员参加的团组;其特点是用外方邀请信、翻译件及非省管人员所在单位有因公出国审批权的部门出具的确认件等材料办理因公出访审批手续,最终凭省外办出具的任务批件办理因公出访签证或出境证明。

    4、《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填写须知

   (1)团组名称:需简要体现出访国家及出访目的。

   (2)组团单位:自组团填写省内组团单位名称;双跨团填写任务通知书抬头单位。

   (3)出访国家:按出访及过境国家先后顺序填写,出访时间包括出境和入境时间。

   (4)出访人员情况:填写信息应与身份证相符,工作单位必须填写现任真实身份,如有与真实身份不相符的对外身份,请在申请表第三页相关处填写。

   (5)邀请单位:自组团填写外方发出邀请信的单位名称并作简要介绍;双跨团填写任务通知书抬头单位。

   (6)出访目的:须详细填写此次出访的真实目的(如出访目的不明确将被视为无实质内容团组,则有不受理或不获批的可能)。

   (7)签字盖章:须由已在《外事负责人备案表》备案的领导签署,如本人出访,由另外的备案领导签署,签字不得使用印章。

    A、组团派遣单位意见:出国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高校地厅级人员出访由书记签字。

    B、外事主管部门意见: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外事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

    C、上级审核意见: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高校地厅级人员出访由教育厅厅长签字。

    5、《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需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市州县处级干部抄报市州组织部备案,省直地厅级干部抄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6、《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加盖外事主管部门及单位财务章。

    7、《出访团组公示结果函》。

    8、登录网站http://www.gsfao.gov.cn,在“因公出国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填报出国信息并打印“二维码信息表”(即《因公出国团组申报表》和《团组成员基本信息》)。

    9、身份证复印件:出访人员身份证如由外省颁发,组团派遣单位需出具《身份担保函》。

    10、邀请函:需由出访国家或地区发出,一个国家或地区一份邀请。邀请单位要求业务对口、级别对等,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不得接受海外华人华侨个人邀请,非侨务主管部门不得以侨务工作名义或应侨团邀请出访,不能利用中资企业邀请的名义出访。邀请函需体现邀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箱、传真和电话,内容应包括出访时间、停留时间、出访目的、费用承担和人员名单,邀请人需亲笔签名,大型公司要加盖单位印章。

    11、有分管省级领导签署意见的出访任务请示:参照QQ群文件的样本。

   (1)省直各单位一把手书面报请省长同意,其他地厅级干部书面报请分管业务工作的副书记、副省长同意。

   (2)市、州长和书记书面报请省长、书记同意,其他市、州地厅级干部书面报请市、州委书记同意。

    办理地点:金昌市政务大厅外事办窗口   联系电话:0935—8231707   办理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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